严守党纪红线,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在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贯彻落实的XX大精神,坚持制度治、依规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的重要举措。《规定》的修订和实施,对于规范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落实组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我深感责任重大。通过深入学《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刻领会《规定》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
强调,全面从严治永远在路上,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规定》的修订实施,是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要管、全面从严治。组作为在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对非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规定》明确了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有利于加强组对本单位的建设和风政建设的领导,确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贯彻落实,从而加强的全面领导。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全面从严治,必须落实管治责任。组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就要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规定》明确了组在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责任,要求组集体讨论决定员处分事项,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有利于强化组的责任意识,推动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规范员处分工作的重要保障。员处分工作是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处分工作,必须有一套科学合理、严谨规范的工作程序。《规定》对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的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从立案审查调查、审理、讨论决定到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确保员处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员处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维护的纪律的严肃性。
二、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18条,主要包括总则、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监督与责任等内容。我们要认真学,准确把握,确保《规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一)明确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的职责权限。《规定》明确,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员纪处分事项。对未经组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但属于组管理的人员中的员给予纪处分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规定审查批准或者报的基层委员会审议批准;给予开除籍处分的,还须相应报组会议审议批准。这一规定明确了组在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地位和职责权限,同时也考虑到了实际工作中的特殊情况,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组职责,确保员处分事项的讨论和决定符合规定权限和程序。
(二)规范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的工作程序。《规定》对组讨论和决定员处分事项的工作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立案审查调查、审理、讨论决定、处分执行等环节。在立案审查调查环节,派驻机构按照规定对组管理的人员中的员立案审查调查后,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在审理环节,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组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结束,经内部审理、集体研究,提出纪处分建议,并通报组后,按照驻在单位的工作领导关系移送相应的派出机构进行审理。在讨论决定环节,经派出机构审理后,派驻机构将纪处分建议通报驻在单位组,由组讨论决定。纪处分决定以组名义作出并自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在处分执行环节,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正式通报派驻机构,并在1个月内宣布。我们要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员处分事项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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