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以“四个最严”为引领,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监管措施,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代表。刚才,xx县农业农村局、xx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作了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监督抽查成效,坚定质量安全监管信心
近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以全域覆盖、问题导向、精准监管为原则,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全域覆盖抽查,精准锁定监管重点
本次监督抽查实现了全市11个县(市、区)全覆盖,累计抽查农产品样品1200批次,涉及豇豆、韭菜、芹菜等11种重点食用农产品,覆盖农贸市场、种植养殖基地、屠宰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500余家。其中,在xx县抽查豇豆样品80批次,xx区抽查韭菜样品75批次,xx镇抽查芹菜样品70批次。通过这种全方位、无死角的抽查方式,我们不仅掌握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体状况,还精准锁定了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为后续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靶向目标。这种精准的监管模式,就像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航行的灯塔,让我们能够有的放矢,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避免了监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严格抽样程序,确保检测结果权威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抽样的科学性、代表性和公正性。同时,检测机构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样品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检测结果显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这充分说明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是良好的,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个别批次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这些问题虽然占比不高,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严格抽样程序和检测过程,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和引导,让他们明白,只有严格遵守质量安全标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快检巡查同步,织密质量监管网络
在开展监督抽查的同时,我们还同步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和日常巡查工作,形成了“快检+巡查+监督抽查”的立体监管模式。全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累计开展快速检测5000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样品50批次;开展日常巡查1000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000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00个。这种多维度、多层次的监管方式,就像一张无形的网,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紧紧地包裹起来,确保了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程安全。快检巡查同步推进,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还增强了监管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
(四)严处问题产品,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们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0起,没收不合格农产品1000公斤,罚款50万元,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形成了强大震慑。同时,我们还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让违法者无处遁形,也让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引以为戒。这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举措,就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着那些心存侥幸、企图以身试法的人,让他们明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一旦越过,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剖析监管薄弱环节,清醒认识质量安全形势
尽管此次监督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部分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在抽查中发现,xx县某家庭农场为追求产量,超剂量使用农药,导致芹菜农药残留超标;xx区某屠宰场为缩短出栏时间,违规使用禁用药物,造成肉牛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经调查,这些生产主体普遍存在对农药、兽药使用规范不了解、不重视的问题,认为少量使用违禁药物不会产生严重后果。据统计,在50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因生产主体故意违法违规导致的占比达60%,反映出部分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给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培训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让他们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行动上规范起来。
(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存在短板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平均编制仅3-5人,且多数人员身兼数职,难以专注于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镇监管站仅有2名工作人员,却要负责全镇200余家生产主体的监管任务,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同时,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更新不及时,对新型农药、兽药的识别和检测能力有限,在xx区的一次快检培训中,有40%的基层监管人员不能熟练操作新型快检设备,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基层监管能力的不足,就像一个薄弱的链条,制约了整个监管体系的效能发挥。我们必须加大对基层监管的投入,充实人员队伍,提升专业素养,改善工作条件,切实增强基层监管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检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现有检测体系存在检测设备老化、检测项目不全、检测周期长等问题。市级检测机构部分设备已使用10年以上,检测精度下降,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气相色谱仪因老化导致检测结果误差率达15%;县级检测机构普遍缺乏高灵敏度检测设备,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检测需求,xx县检测中心不能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周期较长,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难以满足应急检测需求。这些问题导致检测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不能及时为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检测体系的不完善,就像一个模糊的“眼睛”,让我们难以看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真实状况。我们必须加快检测体系的升级改造,更新设备,拓展项目,优化流程,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为监管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撑。
(四)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协同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仍然存在。在xx区查处的一起畜禽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案件中,农业农村部门发现问题后,未能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导致部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率仅为60%,联合次数较去年同期减少20%,反映出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就像一个不协调的“齿轮”,影响了整个监管体系的运转效率。我们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一)健全标准体系,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一是加快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围绕我市主要农产品,年内制修订豇豆、韭菜、芹菜等蔬菜类,鸡蛋、肉牛等畜禽产品类,大口黑鲈、乌鳢等水产品类质量安全地方标准10项,明确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规范和残留限量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成立标准制修订专家委员会,吸纳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单位的专家30名,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市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50个,其中蔬菜基地20个、畜禽基地15个、水产品基地15个,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标准化生产覆盖率。xx县要建设豇豆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xx区要建设韭菜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强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贯培训活动50场,培训生产经营主体10000人次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要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手册》10000册,发放至各生产经营主体,确保标准知识普及到位。通过健全标准体系,让生产主体有章可循,让监管工作有据可依,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筑牢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全程监管,织密质量安全网络
一是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市、县、乡三级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全市11个县(市、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5%;200个乡镇(街道)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确保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强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000家次以上,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50起以上。市农业综合支队要牵头组织跨区域联合行动3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行为。三是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年内实现全市500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管理,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信息。xx区要率先实现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可追溯,为全市提供经验借鉴。通过强化全程监管,实现从产地到餐桌的无缝衔接,让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控、全程可溯。
(三)严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办机制,对监督抽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年内要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50起以上,没收不合格农产品2000公斤以上,罚款100万元以上。二是加强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将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严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守法者得到充分保障,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秩序。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究问责机制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的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严肃追究问责。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和严肃追究问责,让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推动全市监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支撑保障
各级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监管工作经费足额到位。加大对基层监管机构的投入,改善基层监管条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装备,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活动,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鼓励监管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活动,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高监管水平。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和政建设,打造一支过硬、业务精通、优良、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成效,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科普下乡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监管工作的必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引发社会恐慌。
同志们,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监管措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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