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以法治之光,护航发展之路
根据**市《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司发通〔2024〕6号),为提升行政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市于2024年5月在全市正式启动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不断强化问题导向,落实关键举措,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主要措施得力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扛起责任。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和落实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市司法局牵头召开全市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聚焦不作为、慢作为等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行政单位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开门整治,敢于动真碰硬。专项整治工作注重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热线电话、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群众能够直接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无论是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员,只要存在问题,都严肃处理,绝不留情。这种敢于动真碰硬的态度,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坚持监督先行,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对行政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问题的发生。通过加强监督和协作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有效遏制了行政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坚持真查实纠,狠抓整改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真查实纠为着力点,狠抓整改提升。各行政单位围绕排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程序更加规范。通过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人员业务水平及服务意识。目前,我市人员全员轮训工作已进行完毕,全市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人员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裁量适当,行为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有效减少了纠纷的发生,提升了公信力。
二是制度不断健全。通过进一步深化行政改革,全面推行行政“三项制度”,突出抓好全市队伍建设。建立一系列、全流程、管长远的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使行为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效能不断增强。全面推行柔性工作,全市各行政单位多措并举,共同发力,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的重点、难点、堵点,共梳理制定柔性事项483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48项,从轻处罚95项,减轻处罚107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3项,在过程中全面落实,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这种方式的转变,体现了的人性化,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充分考虑了市场主体的实际困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机制不断健全。建立跨部门联合机制,有效确保专项整治系统见行见效。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多部门联合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具体事项,整合力量,减少到企业检查次数,增强检查效果,覆盖率达100%。这种联合机制的建立,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效率,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得到了被管理服务的企业、市场主体的高度认可。
二、行政突出问题
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思想认识、规范及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缺口。领导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有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参与度不高,没有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停留在“做好安排部署、自查与他查”的层面上,开门搞整治上束手束脚,很少甚至没有到基层、企业开展调研,听取企业群众、基层人员的意见建议。这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是行政队伍建设仍有短板。纪律规定执行不严,行政人员自我要求松懈,责任意识、学意识、服务意识、洁意识不足;内部监督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内部监管查处力度不够、案卷评查不深不实;建章立制行动缓慢、站位不高、缺少谋划、可操作性不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了行政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是人员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办案能力仍有很大提升空间,部分人员法治观念不够牢固,存在“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偏差,知识储备不足,业务不够精通,不能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在过程中,一些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法律条文,不能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导致行为出现偏差,引发争议,影响了效果。
三、下步主要措施
(一)坚持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市司法局将报请政法委、依治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综合运用案卷评查、查阅台账、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下达行政监督意见,立行立改。通过这种强有力的督察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行政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部门在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选择性、以罚代管等乱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收集意见建议。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对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坚持边督导边总结、边整改边提升。通过这种持续跟踪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加强行政单位内部监督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通过这种严格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促使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为。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业务学,提升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洁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队伍。
三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能够清楚地了解过程和结果,增强群众对行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三)配合开展行政人员培训和教育
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针对人员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培训内容要涵盖法律法规、程序、技巧、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全面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创新培训方式,采用案例教学、模拟、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趣味性。通过这种多样化的培训方式,让人员在实践中学,在学中提高,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机制,将培训考核结果与人员的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励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通过这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学氛围,推动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行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过硬、业务精湛、优良的行政队伍,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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