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发言交流材料
新修订的《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在新征程上深化建设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充分彰显了以同志为核心的锲而不舍落实_精神的坚定决心。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条例》的修订不仅为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提供了制度遵循,更释放了全面从严治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要从讲的高度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一要求,坚决扛起监督专责,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铁的纪律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地见效,切实以优良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
此次修订是以同志为核心的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实践作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既是对的以来建设成果的巩固深化,更是对的***关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决策部署的坚决贯彻。我们要从维度、实践维度和战略维度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自觉和行动自觉。
《条例》修订是践行“两个维护”的要求,必须从讲的高度深化认识。反复强调,“和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修订《条例》是以制度建设推动建设常态长效的关键一招,体现了以上率下、一以贯之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不是简单的业务工作,而是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标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机关,必须把学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从上认清厉行节约的极端重要性,坚决防止“紧日子”要求空转虚化。
《条例》修订是深化纠治“四风”的必然要求,必须从防反弹的角度强化担当。当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有的地方仍存在“三公”经费变相支出、铺张浪费改头换面等突出问题。《条例》以制度形式扎紧“钱袋子”、划清“红线区”,为纠治“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等顽疾提供了精准依据。我们要清醒看到,问题本质上是性问题,浪费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腐败问题。必须把《条例》作为监督执纪的“利器”,紧盯公务接待、会议培训、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深挖细查违规支出、虚假列支等“四风”新表现,以铁的纪律推动政机关真正养成过紧日子的惯。
《条例》修订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长远要求,必须从促发展的维度系统施治。政机关的节约意识与治理效能息息相关。修订后的《条例》将“过紧日子”从要求上升为制度约束,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立足县域实际,把监督落实《条例》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既严查浪费行为,又推动完善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等长效机制。特别是要聚焦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资金密集领域,通过专项监督、大数据筛查等方式,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以清风正气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当前存在的突出短板
的以来,以“过紧日子”为导向,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从通报的典型案例和我县监督实践来看,铺张浪费问题仍呈现顽固性、反复性特征,暴露出责任链条松动、制度执行走样、监管效能不足等深层次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建设永远在路上,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绝非一时之策,而是长期任务。
在公务支出方面,“隐形超标”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四风”问题变异风险。一些单位在公务接待、会议安排、差旅报销等环节,虽然表面上符合规定,但通过巧立名目、拆分费用等方式,变相突破标准,导致实际支出远超预算。这种“隐形超标”行为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还容易滋生腐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资源使用方面,“效率低下”问题较为突出,暴露出管理粗放的短板。部分单位对办公用品、水电能源等资源的使用缺乏精细化管理,存在浪费现象。例如,办公设备长期闲置、电脑不关机、空调温度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看似微小,但积少成多,不仅增加了运行成本,也影响了机关形象。
在基层执行方面,“层层衰减”现象不容忽视,“微腐败”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单位在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执行力度层层递减的情况。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利益,套取项目资金,甚至在民生领域搞“微腐败”,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侵蚀了群关系。
在制度执行方面,“宽松软”问题亟待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条例》的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制度执行存在漏洞。一些领导干部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走过场”“做样子”的现象,导致制度形同虚设,难以发挥应有的约束作用。
三、强化监督执纪,推动《条例》要求落地见效
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监督执纪,以有力的举措推动《条例》要求落地见效。
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织密“防浪费”监督网络。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责作用,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格局。一方面,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浪费的良好氛围。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扎紧“不能浪费”的制度笼子。要以《条例》为依据,结合县域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厚植勤俭节约文化,营造“不想浪费”的社会氛围。要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引导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通过开展主题日活动、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员干部的洁自律意识和节约意识。同时,要注重以文化人,将勤俭节约的理念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中,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四、刀刃向内示范引领,打造节约型纪检监察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的主力军,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打造节约型机关。
刚性执行“三个一律”,严控机关运行成本。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对机关内部的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事项,实行“三个一律”:凡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凡超标准的费用一律予以核减,凡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通过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为全县政机关树立榜样。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机关运行效能。要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优化机关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办公设备、水电能源等资源的管理,推行节约措施,杜绝浪费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惯。
强化自身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公正洁。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建立健全监督执纪权力运行的内控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督执纪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新修订的《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新时代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同时,要以身作则,打造节约型机关,为全县政机关树立榜样,以优良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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