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以法治利剑筑牢安全防线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 xx 年 6 月 10 日修订通过,自 xx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由原来的 97 条修改为 114 条,增加了 17 条,修改了 70 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作为一名应急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变化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一是“三个必须”写入新安法。习近平总书记在 xx 年 11 月 24 日关于 xx“11·22”爆炸事故的讲话中提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也作为安全生产的原则提出。“三个必须”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分工负责的原则。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及其所有人员都要对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这一规定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网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进一步细化监管职责。新安法新增第十五条,要......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以法治利剑筑牢安全防线》所在栏目:心得体会 >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法治,安全,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