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长在市委社会工作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副部长在社会工作部理论学中心组专题学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副部长在市委社会工作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条例》以为指导,坚持目标与问题导向结合,对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活动等多方面规定与时俱进地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责任落实。对于我们社会工作部而言,深入学贯彻《条例》,不仅是响应号召,更是提升自身工作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树立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筑牢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条例》的修订与印发,彰显了建设常抓不懈的坚定决心。强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这为我们理解《条例》精神提供了重要指引。

  (一)坚持从严从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摒弃铺张浪费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无论是开展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工作,还是推进引领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等工作,都要以节约为原则,合理安排资源,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在组织会议活动时,精简会议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印发,充分利用线上会议平台,降低会议成本;在开展调研工作时,合理规划行程,避免重复调研,提高调研效率。

  (二)坚持依规依法,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依规依法是贯彻《条例》的重要原则。我们社会工作部在拟定全市社会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时,要充分体现《条例》精神,确保制度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如在经费管理上,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通过严格执行制度,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工作中的自觉行为。

  (三)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至关重要。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我们应将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按照规定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涉及资金使用的工作中,详细公开资金的来源、使用去向等信息,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通过公开透明,增强工作的公信力,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浪费问题。

  二、对照《条例》要求,规范工作行为

  对照《条例》要求,全面审视我们的工作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规范,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环节。我们要从经费管理、公务活动开展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工作行为符合《条例》规定。

  (一)加强经费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经费管理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环节。我们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社会工作部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在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避免预算过高或过低。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加强对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的控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报销费用,杜绝虚报、冒领等行为。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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